70歲及以上長者可申領
每人每月最高500元!
南海區高齡津貼申領詳情
據瞭解,南海區從2013年10月開始, 將高齡津貼範圍擴大到70週歲以上戶籍老人。資料顯示:2020年全年發放高齡老人津貼7200多萬元,12萬老人受惠。
南海區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圖:珠江時報)
《辦法》明確:發放物件在該月內任何一日進入新年齡段的,高齡津貼標準在該月由系統自動升級,按照新年齡段標準發放;高齡津貼原則上逐月發放,次月發放上月津貼。
發放物件戶籍發生遷移的,當月高齡津貼仍由遷出地發放,次月停發;自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發放物件死亡當月仍發放高齡津貼,次月停發。
高齡津貼幾歲可申領?
不同年齡段有區別嗎?
一、定義
高齡津貼是指南海區向年滿70週歲(含)以上老人發放的生活照料津貼。
二、發放物件
具有佛山市
南海區戶籍、年滿70週歲
的老人。
三、發放標準
高齡津貼發放按年齡階段劃分為4個檔次:
(一)70-79週歲每人每月發放30元;
(二)80-89週歲每人每月發放100元;
(三)90-99週歲每人每月發放150元;
(四)10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發放500元。
申領流程
◆高齡津貼以自願申請為原則,符合申請條件的老人,可以
在符合條件的前一個月
起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申請時須填寫
《佛山市南海區高齡津貼申請表》
;出示申請人
本人居民身份證
、戶口本以及本人活期存摺或儲蓄卡(鎮 (街道)指定銀行)的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
◆老人委託他人辦理申請的,還須出示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
◆在受理申請時,村(居)委會須明確:申請人戶籍情況如有變動,申請人或受託人須自變動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遷出地和遷入地的村(居)委會;申請人和受託人要配合村(居)委會做好每年的發放資格認定工作,如不配合認定的,將停發高齡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