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化“案-件比”增強群眾司法獲得感

邱貞貞盧金增

最佳化“案-件比”增強群眾司法獲得感

山東省惠民縣檢察院充分發揮“捕訴一體”辦案優勢,認真落實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精益求精追求極致,“案-件比”由2017年的1。80最佳化至現在的1。04,連續保持全市最優,辦案質效大幅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顯著增強。

落實主導責任,強化監督防控。該院提前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透過審查卷宗、召開聯席會等方式,引導偵查人員精準規範取證,保證案件質量。全程引導偵查取證,鼓勵批捕案件製作繼續偵查提綱,加強存疑不捕案件補充偵查,跟蹤偵查進度,引導公安機關“按方抓藥”。除因偵查手段、技術鑑定等條件限制外,其他證據由承辦人盡力自行補充,今年以來自行補充偵查率6。8%。

嚴格規範流程,打通效率梗阻。該院細化退延標準,減少程式“借用”“空轉”,確需退延的案件在到期7日前,由承辦人逐層彙報辦案情況及退延取證方向,未經批准不得退延,今年以來不退不延佔比94。72%。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能用盡用”。透過釋法說理、確定刑量刑建議、出示量刑計算過程等措施,強化認罪認罰自願性、真實性、合法性,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98。30%,辯護人及值班律師參與率100%,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率97。28%,採納率100%。簡易案件積極適用速裁程式,讓事實清楚的案件駛入辦案“快車道”,要求“道路交通”案件7日內辦結,大力推行速裁程式、刑拘直訴案件當日辦結等辦案模式。

加強督導考核,提升隊伍綜合素能。該院堅持月通報、季分析制度,每月底通報“案-件比”核心資料,使各部門心中有數,每季度結合市院通報情況,深入分析研判,明確階段性目標和進一步改進措施。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層層壓實責任,營造你爭我趕的競爭氛圍,將“案-件比”最佳化情況與檢察官績效考評掛鉤,以結果應用倒逼辦案質效和綜合素能雙提升。(邱貞貞)

本版文稿統籌:盧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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