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大媽再婚68歲大爺,僅3個月就想離婚,大媽哭訴:他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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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大媽再婚68歲大爺,僅3個月就想離婚,大媽哭訴:他太過分了。這其中是發生了什麼事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56歲大媽再婚68歲大爺,僅3個月就想離婚,大媽哭訴:他太過分了

王大媽,56歲

我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兩年前老伴因為疾病去世了,我就和大兒子一起生活了。我年輕的時候在工廠上班,退休之後也有3000塊錢的退休金,我的大兒子前些年做生意失敗,他欠下了很多人的錢,共同加起來有20萬。

我住在兒子家,兒媳婦對我很孝順,平時我就幫買菜做飯,兒子給我錢我都不要他的,我跟兒子說先把欠債還了,我自己每個月有退休金,每天買菜不用多少錢,家裡買菜的事情交給我了,我住在兒子家這期間,覺得過得很舒坦。

我不用工作了,所以平時比較閒,於是我就去附近的公園跳舞,在跳舞的過程中認識了68歲的老鄭,老鄭人和我特別合得來,我們對於一件事情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我和老鄭認識兩個月後,老鄭提出要和我過日子,而且他信誓旦旦,說以後都會對我好的。

56歲大媽再婚68歲大爺,僅3個月就想離婚,大媽哭訴:他太過分了

我當時相信了老鄭了話,我也單身生活了那麼久了,雖然兒子和兒媳婦對我很孝順,但是我還是想著為自己找一個老伴,在以後的生活也可以有個人說說話,遇到事情有個人商量給意見,年紀大了最害怕的就是精神上的孤單了。

現在好不容易遇到老鄭,我覺得自己要好好珍惜,在去年年底的時候,我和老鄭再婚了。我搬到了老鄭的房子住,可是婚後的生活並沒有那麼美好,反而讓我覺得老鄭太過分了。婚後我住在老鄭家,老鄭不僅讓我負責一日三餐,他還讓我幫他兒子兒媳洗衣服。

老鄭說他兒子和兒媳平時畢竟忙,我每天都沒有什麼時間做,所以為他們衣服也是應該的。我覺得既然和老鄭兒子兒媳住在一起,那麼也應該弄好關係,所以我就同意了這件事,誰知道後面老鄭還讓我包攬家務,衛生也讓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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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自己就是老鄭娶來的免費保姆,我搬過去之後,老鄭的兒子和兒媳對我也沒有好臉色,有幾次還嫌棄我洗衣服不夠乾淨,做的飯菜太單調了,我也沒有在意。可是老鄭卻不在乎我的感受,在家就像一個大爺一樣指揮我做事,他自己閒情地看電視。

再婚三個月時間,我實在不想繼續過這樣的生活了,我的兒子和兒媳也覺得老陳家把我當免費保姆了。我搬去老鄭家之後,老鄭也沒有對我那麼溫柔了,很多時候都是以命令的口吻和我說話,再婚三個月我選擇離婚了,我覺得老鄭他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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