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出國人員辦理護照相關要求、材料及流程

2021

年中國公民深圳申請護照須知

辦理方式:

申請護照須本人親自到就近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申請。不滿十六週歲的,須由監護人陪同前往,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我們以深圳為例:

辦理條件:

一、申請物件

(一)深圳市常住戶籍居民。

(二)駐深部隊的現役軍人。

(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國內戶口須已登出)。此類物件僅限申請護照加註、換髮及補發。

二、證件的加註、換髮及補發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加註、換髮或補發:

(一)護照加註

1、曾用名及姓名加註。戶口簿上有曾用名及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標準漢語發音姓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申請曾用名或姓名加註。

2、換髮、補發、過期重領及曾持照加註。在申請換、補發及重領普通護照申請時,應當同時辦理曾持照加註,加註護照號碼為最新失效的普通護照;申請人在辦理普通護照後,可另行申請曾持照加註的,並應當在其現持普通護照上加註多本曾持護照號碼。(一個曾持照加註項上最多可加註3個曾持護照的號碼)

(二)護照換髮

1、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2、普通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

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癒後可以採集指紋的;

5、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情形。

(三)護照補發

1、深圳居民出境前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的;

2、深圳居民短期出境在國外因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回國後申請補發的;

3、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後因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而申請補發的。

申請材料: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的,還須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於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格式詳見http://ga。sz。gov。cn”),申請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規格為40mm×30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並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屬 60歲(含)以上申請人且在5年內曾成功申辦過出入境證件或居民身份證的,可免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採集回執》。

(二)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週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可提交戶口簿(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屬軍人的,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軍校學員證)並提交影印件。屬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交驗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補發除外)、有效定居國外證明並提交影印件。

(三)對於未滿十六週歲的申請人,監護人須陪同申請人到公安機關遞交申請,同時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覆印件,交驗原件(戶口簿如可完成系統核查的,則無需提交)(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託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監護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覆印件,交驗原件),並提交與監護相關的材料:

(1)監護人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提交申請人的出生證明覆印件並交驗原件,如申請人提交的戶口簿能反映出監護人資訊的,可不提交出生證,只需提交監護人的戶口簿影印件並交驗原件;

2、監護人不是申請人的直系親屬的,需提交能證明監護權的相關材料影印件,交驗原件;

3、監護人是單位的,提交監護單位出具的監護證明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影印件,並在申請表上的其他監護人簽名欄加蓋單位公章。

(四)提交與申請事項相應的證明材料:

1、護照加註

(1)曾用名及姓名加註。提交原普通護照簽發機關頁及個人資料頁影印件(交驗原件)和申請普通護照加註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英文姓名加註的,提交的證明材料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進行認證。

(2)持有效護照加註曾持護照號。提交原普通護照簽發機關頁及個人資料頁影印件(交驗原件)。

2、護照換髮

(1)提交原普通護照,所持普通護照為境外簽發的,還須提交該護照影印件;

3、護照補發

(1)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提交損毀的護照及損毀原因說明。

(2)因普通護照遺失或被盜申請補發的,需提交遺失或被盜情況說明。

(五)申請人在申辦電子普通護照時,需在公安機關採集指紋。對十六週歲以下的申請人,由其監護人決定是否採集指紋。指紋採集順序為先右手後左手(先拇指後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隻手各採集1枚指紋。

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構無法判斷的,申請人應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書,並在手指傷病痊癒後到原護照受理部門換髮護照、補採指紋。

(六)申請人簽名需在民警受理時當面簽署。簽名以習慣書寫方式簽名,少數民族可以依照少數民族語言姓名簽名。簽名應當橫向書寫,且須在矩形框內,不得壓線。

以上證明材料為國外機構出具的,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的領事認證;屬非中文表述的,還應提交經公證或者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比如:博雅(深圳)多語言翻譯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文譯本影印件(交驗原件)及翻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如成功調取電子證照資訊的免予提交。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經上級機關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其他材料。

申請受理機關

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隊為申請受理機關

決定機關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程式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受理申請。

(三)後臺錄入及複核校對資料。

(四)審批部門審批。

(五)上送制證。

(六)發證。

收費標準

護照首次、換髮、補發及過期重領 120元/本

發改價格[2017]1186號

發改價格[2019]914號

計費字[1993]164號

時限

(一)普通護照首次簽發的:7個工作日。

(二)急事急辦的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

﹡急事急辦情形

(1)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國留學的開學日期臨近的;

(3)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

(4)前往境外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

(5)處理境外突發事件;

(6)出行前證件遺失損毀;

(7)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

﹡公安機關認為需發函核查或調查的,發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未滿十六週歲的簽發五年有效的普通護照,十六週歲以上的簽發十年有效的普通護照。

TAG: 護照加註提交申請人交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