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妾身亡案:為五斤糖正妻毆打妾,致其跳水而亡,而縣令判其無罪

清朝潮州地區六月盛暑,正是揮汗如雨的日子。潮陽縣衙內,早堂已過,寂然無聲。縣令藍公正要退堂回私宅。忽地有一夥人急急前來報案。“報,報大人,小人的妾郭氏,名阿貴,身染狂病,發熱發昏,六月初十墜入魚池,大家都沒有發現,今天早晨,屍首浮在水面……”這個報案人叫杜宗城,顯得極痛心的樣子,哭喪著臉。

和杜宗城同來的,還有鄉長杜若淮,左右鄰居杜立衛、杜宗炯,同居的親兄弟杜意梅。他們都爭著向縣大人稟報,說不知郭氏何時落水,也沒有聽說有與家人鬥毆口角的事。

小妾身亡案:為五斤糖正妻毆打妾,致其跳水而亡,而縣令判其無罪

“郭氏是什麼地方人?多大年紀?娶多少日子了?有兒女否?與孃家親人有無來往?”張縣令細細盤問杜宗城。

“郭氏是海陽人,今年二十四歲,我娶她才一年,沒有兒女,與孃家也沒有什麼來往。”杜宗城答道。

“你的嫡妻還在嗎?有無兒女?”張縣令繼續盤問。

“我嫡妻林氏,三十八歲,生有二子二女,兒子叫阿遵、阿賢,都十來歲,長女阿端四、五歲,幼女在抱。郭氏因病跳水,林氏對她並無威逼毆打一類事情。”杜宗城眼睛盯著縣令大人回答。

張縣令聽了這番話,心中疑惑:我並沒有問到林氏、郭氏之間的關係,為何杜宗城這樣著急為林氏辯白,是否故意為自己洗脫。張縣令不細加盤問,便立即命仵作薛順與杜姓一班人先到出事現場勘察,他自己坐著轎子在後面直奔杜家。在轎上坐著的張縣令動開了腦筋。

到杜家後,藍公走下轎子,先把林氏所生的子女叫到跟前,細細打量,阿遵年過十歲,沒有問,就讓他走了,再問阿賢:“你知道阿貴為什麼落水的?有人打過她不?”張縣令細聲細語地問道。

“我,我不知道,不知道。”阿賢咬定三個字,說著往後退。張縣令想,這兩個大孩子肯定被家長囑咐過了,不敢說話。於是,讓閒散人走開,只把五歲的阿端召到跟前。細聲細氣地問,阿端先是不說話。張縣令再三問,是否有人打阿貴。阿端說沒有人打。

“阿端,你騙我了。我已經知道阿貴是被你媽媽打死的。只是問你,阿貴因啥事得罪你媽。你不實說,我可要把你的舌頭割下來。”張縣令使出恐嚇手段,把一把小刀子放在桌子上。

“我不敢說……”小女孩膽怯地答道。

“別怕。只要說出阿貴因啥事捱打,就放你去玩。”張縣令溫言安慰道。

“偷糖。那天,我媽藏在甕裡的糖不見了,我媽以為阿貴偷了,就打她。我爸回家,媽又說阿貴偷糖了,爸爸拿扇子打了阿貴兩下。晚上,阿貴不睡覺,早晨也不見她做飯,爸、媽去找她,那裡也找不到。”阿端終於像說故事一樣,說了爸、媽不讓說的事。

“阿端,你媽用什麼東西打阿貴?”張縣令問道。“木棍。有這麼長。”阿端用手比量著長短。張縣令也學著用手比量那長短,大約是一尺半吧。

“棍子還在嗎?你去拿給我看好嗎?”張縣令友善地對阿端提出要求。

“在我媽房門後。”阿端似乎失去一切警戒,乖乖地去拿棍子。

小妾身亡案:為五斤糖正妻毆打妾,致其跳水而亡,而縣令判其無罪

張縣令低聲問,阿端低聲答,杜姓的一點也沒有防備。張縣令命差役鄭可、鄭應二人抱阿端直接到林氏房門後,把小棍子攜出。這時,杜宗城母親急忙跑出來要奪那根棍子,但已經來不及了。這一切,張縣令看在眼裡,暗自發笑。覺得阿端說的是實話,不然杜家婆婆為何要奪這根棍子。張縣令接過棍子看了看,只是一尺五寸光景,就讓衙役封了起來,作為物證。接著,來到魚池邊,仵作已驗過屍體,查明兩頰皆遭兇拳,打得相當狠,手足有四處棍傷,額角磕破,口鼻指甲塞滿泥沙。郭氏捱打之後投水,看來沒有疑問。

張縣令立即召林氏訊問。這女人尖牙利齒,就是不說實話。張縣令拿出那根棍子給她看。

“證據在這裡,你說假話也沒用?”張縣令斥責道。林氏還為自己掩飾,說自己對郭氏如何體貼愛護,像對親妹妹一樣。

“林氏,你的事情本官已全部掌握,你即使嘴長三尺也沒有用。這棍子和郭氏的棍傷完全符合,你休想抵賴。”張縣令厲聲喝道。

大清法律,正妻有權教誨婢妾,打罵都是允許的。張縣令拿這個來開導林氏,要她說實話,說清楚了就結案。可是林氏總說沒有打過阿貴。

“既然你沒有毆打過阿貴,那麼這個案子不能結。阿貴的傷痕這樣明顯,誰都抵賴不了。”張縣令再三開導林氏。

“那傷痕是她跳池塘撞傷的。”林氏辯解道。

“那也太巧了。哪能傷痕的長短和你那根棍子一樣?你那三寸長舌難掩蓋。等到郭姓的親屬來告命案,那時你和你丈夫都別想推脫。”張縣令又一次警告林氏。

小妾身亡案:為五斤糖正妻毆打妾,致其跳水而亡,而縣令判其無罪

林氏就是不承認。於是,張縣令只好把案子涉及到的人,帶到縣衙門審訊。臨走時,張縣令對同案人說:“林氏妒悍殺妾嫌疑,罪涉重大。她女兒阿端說,因阿貴偷糖遭林氏毆打而氣憤跳水。如果事情是這樣,林氏便可開釋。但林氏不肯招承,所以不能結案。阿端是你們一家的恩人。我現在把她交給你們,好生看護,如有人敢打阿端,或阿端有一差二錯,本官定拿杜家及左鄰右舍問罪,你們記住。”

過了幾天,就是六月十六日,縣令開庭審理此案。

“帶杜宗城!”張縣令命令道。

“大人,我的確沒有打阿貴。我只是用扇子扇了她兩次,”杜宗城供道。

“怪哉!扇子還能打傷人?你應當招供,阿貴身上的棍傷是誰幹的?”張縣令不禁冷笑。

“那,那……”杜宗城囁嚅著,無言以對。

“帶杜林氏!”張縣令一拍醒堂木。

“我沒有打她!就是沒有打!”林氏狂呼亂叫。

“你這個悍婦太可惡!用刑。”張縣令只好使用這一招。

林氏先捱了兩竹鞭,居然神色不變。藍公下令栘指。這是相當殘酷的刑罰,用棍子夾手指,然後兩旁衙吏用力收緊。林氏還是不承認。藍公下令打二十板。林氏仍然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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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你如實供認,本官斷你無罪。我說過多遍。你這樣固執,不承認毆傷過死者,那阿貴是死不瞑目的。本官細細驗過死者傷痕,處處與你那個棍子相等,你如今仍要抵賴,只能自招刑罰。現在郭氏的冤魂在我身邊,教我不讓悍婦漏網。我觀你的十指不善,凶氣逼人,非得挨一番皮肉之苦,不然不能懲治你這號悍婦。”張縣令利用潮州民間迷信鬼神的心理,來攻破林氏的防線。

經張縣令這一番訓斥,杜宗城以及左鄰右舍、鄉長一班人吃不住勁了,紛紛勸說林氏招認。

“事情到了這般地步,你就實說了吧!”杜宗城哀求老婆。“娘子,你抬頭三尺,有神明監察呢。恐怕不由人抵賴了。你自己做事自己承擔,不必推脫,何苦招來刑罰?”以前那幫林氏隱瞞真相的人,也都紛紛規勸。

“我,我,我,實說了吧……”林氏終於說出了真相:林氏在甕裡放著糖,被阿貴偷去了大概五斤。晚上,林氏一看糖少了,舉手就給阿貴幾巴掌,把阿貴的臉頰打得紅一道、紫一道。阿貴說,我沒偷!林氏怒火萬丈,就用木棍子打她左手、右臀、左、右腳腕。打完,林氏就去睡覺,阿貴也進了自己的屋。

小妾身亡案:為五斤糖正妻毆打妾,致其跳水而亡,而縣令判其無罪

“阿貴可能是半夜跳的池塘。我實在不知道。第二天早晨,看見屍浮出來了。我很後悔,不該打她。”林氏似乎有幾分痛心。

“你使用的棍子,是這個嗎?”張縣令舉起那根棍子問林氏。

“是這個。”林氏抬起頭,又把頭低下。

“為什麼不早說實話?”張縣令問道。

“畏罪不敢承認。”林氏答道。

張縣令又一一問過杜宗城以及鄉長、左鄰右舍,還有沒有別人毆打郭氏,還有無其他原因促成郭氏跳水。都說沒有。都說林氏說的句句是實話。

“俗話說,早知燈是火,飯熟已多時。林氏如果早說實話,那能招來這許多刑罰。”張縣令對大家說了幾句輕鬆的話。

張縣令斷定,郭氏是自殺而不是他殺的。林氏毆打郭氏,在大清法律中是構不成犯罪的。因為嫡妻與婢妾的關係是主奴的關係。假如林氏毆打之後威逼郭氏自盡,那是要追究林氏罪責的。但多方訊問證明林氏沒有這樣做。林氏毆打郭氏,一半為糖,一半為醋,是妻妾爭風而引出事端。張縣令只追究杜宗城、杜林氏呈首不實的責任,斷令杜宗成將郭氏厚葬,仍罰米十石,用作囚糧。

小妾身亡案:為五斤糖正妻毆打妾,致其跳水而亡,而縣令判其無罪

四個月後,杜宗城的仇人鼓動一位叫郭汝讚的到縣衙門控告杜宗城殺妾移屍,將杜立衛等八、九人一網誣陷,準備從杜家勒索一筆銀子。張縣令琢磨透了郭某一夥的心理,待他們遞上狀紙之後,命衙吏將郭氏命案的案卷給郭某看看。郭某是個讀書人,看到案卷明晰,無空可鑽,就連忙把狀子撤回,不敢與杜宗城對質,灰溜溜地走了。

結語:郭阿貴是清朝一夫多妻制的受害者,而清朝的法律卻是保護這種罪惡制度的。張縣令在處理此案時,工作相當細緻和機巧,弄清了郭氏是自殺,又不是發熱昏無端自殺,而是與正妻發生爭執,受正妻毆打之後,負氣跳水身亡。但他按照大清法律沒有追究林氏毆打他人的責任。這深刻說明,妾在清代在一定程度上等同於奴,她的人身權利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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