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沒有義務承受你的情緒。
首先你所謂的“真實情緒”大機率並不是什麼歡天喜地之餘的快樂,也決然不是使人感受到具有相同積極性的情緒。
你所說的真實情緒,都是些電閃雷鳴中夾雜著的風險,是那些連你作為主體本身都難以全部吸納並忍受的東西。
它們可不是什麼善意的恩賜。
除了你自己——這些情緒的製造者本身,沒人有義務去迎接這份風險到來的義務,人家也是人,憑啥要面對你帶來的這一切風霜雨雪呢?
難道是因為你或許在哪裡聽過
“情緒發洩不出來會傷害到自己”
是嗎?
倒計時只剩下幾秒鐘的炸彈攥在手裡當然會對自己產生傷害,於是乎我就該把它丟給願意來“拯救”我,平時和我關係很親密的關係體是嗎?
就是因為其他的人已面知這一風險的到來而跑開,只剩下這一個傻瓜願意跑過來嗎?
也就是說,扔給別人,別人可能會罵我,會打我,會不顧一切地抵禦,而只有ta,因為承認了和我有某種親密關係上的連線,於是乎,扔給ta,ta就可以努力去寬容,去原諒嗎?
你說承擔情緒本身是一種巨大的生存壓力,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支撐這一承擔系統的維繫,於是只好宣洩出來。
非不願也,實不能也。
這沒什麼好說的。
不過這時你要有一段長久的合作關係來委以重任,並且是一種關係內無償的附加義務,這一切你覺得說得通嗎?
並且,是誰和你講的“情緒發洩不出來會傷身”的呢?
有任何一項具體研究指向這一結論證明嗎?告訴你這個結論的人有從事相關的研究工作嗎?
坦白說,這世上能夠做到由衷地發自內心地為你提供疏導建議的人實在少之又少,甚至能夠做到真正有效“疏導”的人都是鳳毛麟角的。
大部分時刻,人們試圖去發揮的一種助人意願,都是一種順應淺顯邏輯的簡單建議。
ta們自身對這些建議的合理性幾乎沒有任何過多的思考。
只覺得這樣說了,應該是對的。
為什麼是對的,因為ta的認知裡這是通用的說法,你也應該會認可。
“通用”本身來自於哪個源頭,這並不是ta需要關心的,並且ta也沒有去關心這個點的能力和需求。
所以說,
站在一個客觀位置上的人在更多時候對你的善意勸解,實際上十有八九都並不知道ta們說的話裡是基於哪種真實可循的邏輯。
ta們的言論更多是一種本能反應。
就像你認為貓喜歡吃魚,狗喜歡啃骨頭一樣。
實際上貓根本就不“喜歡”吃魚,那是舊世紀貓的祖先們為了隨船航海,而海上除了罐頭及乾糧等無法消化的食物外,只有魚髒等可以供貓食用的東西。
狗吃骨頭則是由於它們的祖先在人類狩獵時代,人類無法承擔高昂的人工成本去剔除骨頭縫隙的肉類殘渣,而選擇將骨頭交由咬合力更強的犬類食用。
一些邏輯過程的演進,有些已經發生嚴重的斷層,最終只剩下一個本能的結論,導致人們發表看法即使說不上來這其中到底為什麼是正確的,也依舊如此篤定地認為著。
你如果仔細觀察,這些人並不是在傳遞一種有價值的勸導真理,而是在傳播一種又一種病毒,侵蝕著你思想的認知病毒。
“有情緒就應該發洩出來,不然會傷身”就和“感染了病毒想打噴嚏就應該打出來,不然會傷身”是一個邏輯,本質上並無區別。
看懂了嗎?
何況是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時期。
你還決定要對著自己親密的人打噴嚏嗎?
戴好口罩,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