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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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聽到過這樣一個雞湯:

任何一項工作,只要將小事做好了,才能成就大事。

做小事不是屈才,而是在鍛鍊你的耐心和能力,小事都做不好,怎麼做得好大事?

如果雞湯也有分段位,

我能將此評價為職場裡段位最高的“毒雞湯”。

正是因為這樣一句糊弄人的話,讓多少職場打工人深受其害,努力做好眼前的小事,例如學會列印,搞好辦公室衛生,懂得點外賣送快遞,會整理冗長的錄音筆記,懂拍攝能剪輯還能做ppt,事無鉅細都能會一點,所謂藝多不壓身。

然而如果你真的這樣做了,最後你只會成為一個全能的雜工,終日被困在這些小事裡無法自拔,更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大事。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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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你要做大事,那麼這些小事誰來做呢?難道公司為了你重新招聘一個人來做這些小事嗎?也意味著公司需要花費更多的金錢和時間成本,重新培養一個會做一堆小事的員工,有這個必要嗎?

倒不如直接招聘一個會做大事的人來管理你,你繼續做你的小事,豈不是兩全其美?

即便公司真的想要培養你做大事,

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利益,也只會希望你繼續提高工作效率,將小事做好的同時,抽出時間來做大事,如果你做不到,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是你不行,不要怪公司沒有給你機會。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這種公司還算厚道的了,畢竟還給了你努力的機會,只不過這樣太累,會將你榨乾。但更壞的操作是,公司做大事的人也就那麼幾個重要的領導,所謂僧多粥少,如果沒有領導要辭職或者退休,就不會有新的位置讓人上去,就不用有大事需要你來做。

相反那些小事才是無窮無盡,永遠做不完並且成效非常低,並且對公司的業績來說無傷大雅,只是需要人去做而已。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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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沒有晉升渠道,員工就沒有努力的動力,整天摸魚隨便應付工作。為了激發員工的奮鬥,公司就想出來這麼一句雞湯:只有做好小事,才能做好大事。

等你辛辛苦苦做好手上所有的小事,才發現公司完全沒有提拔你做大事的想法,你發現自己被騙了,但是青春已經浪費了,時間已經過去了。公司可以繼續找更年輕的人繼續哄騙。

實際上,

職場真相是:能做好大事的人不一定會做小事,能將小事做好的人,大事不一定能成功。

兩者直接沒有必然的聯絡。因為做大事和做小事承擔的風險和能力需求完全不一樣。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舉個例子,如果領導做的大事就是成功幫公司拉到客戶,拿到業務。而他下手做的小事,就是將要見客戶的ppt做好,定好飯店,懂得端水送茶,忙前忙後做好事前準備。那如果有一天領導讓這個下屬出去拉業務找客戶,這個下屬就能依靠這些做小事的經驗成功找到客戶嗎?並不能!

因為領導是領導,在公司有一定的地位和許可權,去見客戶還能帶著頭銜出去,並且擁有一定的人脈資源和社會經驗,而你如果只是一個躲在後面的小嘍囉,怎麼可能擁有這些成功的因素,你會做的只是小事,而這些小事並不能幫助你成功找到客戶。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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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一定要將做好小事和大事聯絡在一起,那就看這些小事是不是和大事直接有一定的邏輯關係,

例如領導會讓你嘗試出去跑業務,會教你如果跟大老闆打交道,教你如何為人處事,教你如何熟悉公司產品,教你如何和人談判等等,這才是培養你做大事的小事,而不是讓你為了幫助領導完成大事而做一大堆跑腿的功夫,打雜的小事。

就像我一個朋友,她想轉行學習烘焙,就去找了個門店做學徒,那個教她的師傅非常的精明,知道“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的道理,於是只會讓她在旁邊幫忙洗水果、洗碗筷、掃地,做一些無關緊要的瑣碎事,而沒有機會讓她實踐做蛋糕學裱花。

將小事做好就能做大事?

真正重要的大事,是需要很多人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在瑣碎的小事上,才能完成的,而那些精明的領導,自己不願意去做瑣碎的小事,請你來做下手負責做完這些小事

,好讓他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最重要的大事,最後成功了,別人也只會看到他的努力,你只是為他人作嫁衣裳而已。

當然,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分工和安排,所有的工作沒有貴賤之分,但卻有主次、高低之分,

你想要做大事,就去做離大事最近的位置,離錢最近的崗位,逐漸實現自己做大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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