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說,“只有不愁生活的女人才可以自由選擇丈夫。”
女人在選擇人生另一半的時候,應該把他的角色定義為愛人、伴侶,而不是單純地把男人的作用定義為錢包。
婚姻中,男人確實有賺錢養家的責任,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女人就可以坐享其成,理所當然地享受男人為她創造的一切條件與財富。
對於所有女人來說,手心朝上的生活狀態都是極其危險的。
如果說,即使女人是單身的狀態,她想要的東西都能自己買得起,她對男人的要求不僅是有房有車有彩禮,而是追求兩個人在精神的共鳴與契合。這樣的女人,
她在感情中的選擇空間更大,離幸福的距離也更近。
01、一支口紅引發的不快。
馮穎是一個經濟獨立的女性,今年32歲。談過兩段無疾而終的戀愛,一年前與現男友劉軍正式確定戀愛關係。
劉軍是一個鳳凰男,和他在一起之前,馮穎也曾經猶豫過。
不過,劉軍追求馮穎的時候對她真的特別好,各種關懷備至、各種點滴細節,他都做得特別到位。正因如此,馮穎答應了劉軍的追求,正式成為他的女朋友了。
戀愛的日子還是挺美好的。
馮穎發現,劉軍在花錢的事情上有一些吝嗇,所以馮穎想要的東西,都是她自己掏腰包。
有一次兩人逛商場的時候,馮穎試了一支口紅色號特別好看,價格二百八。
馮穎看看男友,她的意思是讓男友送給她。雖然她不差錢,可是男友連一件像樣的禮物都沒有給她買過。一支口紅,總不算過分吧。
男友看看馮穎,示意她跟自己走。走出商場之後,男友對馮穎說,
“親愛的,我把口紅的品牌和色號拍下來了,我回去找代購買,這樣能省點錢。”
馮穎多少有一點不高興了。不過是二百多塊的東西而已,找代購又能便宜幾個錢呢?
一週以後,男友對馮穎說,“親愛的,要不你換一個口紅色號吧。你喜歡的那個色號現在斷貨,哪哪都買不到。”馮穎一生氣,
下了班就去那家商場買口紅,服務人員同樣告訴她沒貨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貨。
馮穎有點怪男友,如果不是他小氣的話,口紅早就到手了。可是,當馮穎責怪男友的時候,她又覺得自己對男友的要求是不是有點高。畢竟,男友家的條件不太好,這一點她是知道的。
男友每個月的工資都有一半要寄回老家,一支二百多的口紅對他來說,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
唉,理解萬歲吧。
02、彩禮兩萬過分嗎?
戀愛一年後,馮穎和男友同居了。
她用一年時間考驗男友,男友除了在金錢上不大方以外,對她還是不錯的。
馮穎呢,她唯一不缺的就是金錢。如此看來,兩人也算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馮穎對男友不再有那麼高的要求了,只要男友可以給她足夠的愛情,她就心滿意足了。
男友向馮穎提出結婚的請求,馮穎猶豫了,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該嫁給他。
要說感情,兩人還算不錯,沒有什麼大的矛盾,生活平平淡淡也是真。要說金錢,男朋友家指望不上,好在她自己可以完全獨立。
如果兩人結婚的話,馮穎肯定要辛苦一些了。馮穎將自己心中的顧慮告訴了母親,母親說,“如果你愛他的話,當然可以嫁給他了。
如果考慮經濟因素的話,沒事,媽有錢。
”
母親的話消除了馮穎心中的顧慮,她答應了男友結婚的請求。
雙方家長正式見面之前,馮穎對男友說,
“我知道你的家境不怎麼好,不過,彩禮是一種禮貌,還是要有的。我想,彩禮就要兩萬塊吧,意思一下就行。”
男友說,
“你明明知道我家沒有錢,幹嘛還非要彩禮呢?結婚以後我好好對你不就行了嘛,幹嘛非要在彩禮的事情上糾結呢。”
馮穎不樂意了,“怎麼?你家娶個媳婦,連兩萬彩禮都不願意出?
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態度的問題。
”
男友見馮穎真的生氣了,趕緊答應下來,“親愛的,是我錯了,我答應你,兩萬彩禮一分都不少。”他心裡想的卻是,
“兩萬彩禮是我接近三個月的工資,怎麼才能一分不花娶她過門呢?”
03、
劉軍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母親知道馮穎要兩萬彩禮之後,她也不太高興。她對兒子說,“你這是什麼女朋友啊?
明明知道咱家條件不好,還非要什麼彩禮,這不是難為咱們家嗎?
沒過門就這樣,娶進門以後還說不定有什麼么蛾子呢?”
劉軍問母親,“怎麼才能省下這筆彩禮錢呢?”母親想了一會兒說,“一不做二不休。如果馮穎懷孕了,即使倒貼錢,她也得嫁給你了。這樣吧,
你趕緊讓她懷孕,到時候她就跑不了了。
”母親的話,劉軍是贊同的。
劉軍是一個聽媽媽話的好兒子,他做了一些手腳之後,馮穎很快就懷孕了。
馮穎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懷孕,她心想,反正兩人都要結婚了,這個孩子也算來得剛剛好。
只要早一點結婚,就不用被人知道他倆是奉子成婚了。
馮穎懷孕之後,劉軍偷偷向母親報喜,“魚兒上鉤了”。母親回話說,“趁熱打鐵。”
劉軍和馮穎商量起結婚的事情,劉軍對她說,“親愛的,我會對你負責的。你和孩子的以後,就交給我吧。
我和我媽說一聲,咱倆這周就領證結婚,下個月就辦婚禮。”
時間上馮穎不反對,可是當她問到彩禮的事情時,劉軍說,“你都懷孕了,還要什麼彩禮啊?兩萬塊錢也是錢啊,我媽一年到頭也賺不了兩萬啊。聽話,
咱倆趕緊結婚,不要再提彩禮的事情了,我媽不高興的。
”
馮穎好像明白什麼了一樣。她質問男友,“你別告訴我,我懷孕的事是你和你媽商量好的?是你在這件事情上故意做了手腳,所以我才懷孕的?”
男友說,“是不是又能怎樣呢?反正咱倆都要成為夫妻了。”
馮穎打了男友一巴掌,
“你放心,這婚我是不會和你結的。從這一刻開始,我和你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了。我就算把孩子生下來,也永遠不會告訴孩子,他竟然有你這樣的父親。”
04、
馮穎怎麼也沒想到,讓她防不勝防的人竟然是枕邊人。馮穎對男友沒有什麼要求,他一支口紅都沒有買給她,她都接受了。兩萬塊的彩禮,卻試探出了他的真面目。
在劉軍心目中,馮穎顯然連兩萬塊都不值。
女人最忌諱的事情就是未婚先孕。
如果沒有任何風波就結婚了,對於女人來說是最好的結果了。如果像馮穎一樣呢,這個孩子留或是不留,對她來說都是一個大麻煩。
而男人在這件事情上呢,
一點責任也不需要負,身體上半點傷害也不會有。
男人和女人,真的平等了嗎?
馮穎選擇分手是正確的,她不應該為了肚子裡的孩子而妥協。
兩萬塊彩禮對任何一個家庭而言都是拿得出的,如果男方家連這點錢都要吝嗇的話,女人嫁過去就相當於自己跳進了火坑。
至於這樣的火坑要不要跳,女人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