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餘生安好,看完後,你是否會想起念念不忘的那個人?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從一個人到兩個人;自朝夕相伴中轉身,從兩個人到一個人。從此,我們成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彼此放手、漸行漸遠。

願你餘生安好,看完後,你是否會想起念念不忘的那個人?

在你離開的第100天,依舊沒有你的訊息,我告訴自己,我應該試著忘記你了。

今天的天氣很好,陽光也很暖,驅趕掉了秋天的涼意,像這樣的週末,你是從來不會讓我待在家裡的。我對著鏡子整理自己,像我們第一次約會前一樣的細緻,不同的是,我戴上了你送我的領帶。雖然到現在我依舊沒明白,為什麼你不喜歡我穿著太正式,卻依舊要把它送給我。看得出來,它很是精美,一定是經過精挑細選,也很適合今天,是的,我覺得今天比我們第一次約會更有儀式感。

我坐上了3路公交,今天的人還是很多,不用再顧著你,我很快便擠了上去。站穩扶好,胳膊自然地彎起,我忘了,彎起的胳膊不會再有你挽。一個人坐公交,很輕鬆,我告訴你自己,而你離開我,出門再也不用擠公交了吧。

一路上人很多卻很安靜,再也沒有你的嘰嘰喳喳、喋喋不休。路過幾個站點,身邊換了好幾撥人後,我也到站了。我來到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我還記得那天陽光鋪滿了整個街道,感覺不到人群的吵鬧,也沒有汽車的喧囂,你踮著腳隔著人群向我用勁地揮手,眼睛眯成一條縫,帶著滿臉的笑,清爽而又美好。我走過那個街角,曾經有對情侶在那擁抱,我羨慕著,你卻低著頭拉著我快步往前走,我看不到你的臉,只感受到了手心的溫熱。

終於,我到了今天的目的地,就是前面那家奶茶店,小店換了新的招牌,名字還是很好聽,“meet遇見”,遇見是所有故事的開始,不管故事將怎樣結束,故事的開始,往往都美的徹骨。當時明明我覺得很女孩子氣,可那天我喝掉了和你同樣的奶茶,然後小店老闆指著店內的牆面告訴我們,可以在那裡寫下我們的許諾,“我要我們永遠在一起”,你小心翼翼的寫下。許諾很土,可我還是聽了你的話,歪歪扭扭的在你的名字下面,寫上了我的名字,字很醜,與你文字的娟秀格格不入,可你開心的像個孩子。我承認,雖然我覺得很幼稚,可是我們挨在一起的名字,卻給我的記憶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老闆,我想擦掉我當時在您這裡寫的字”,鼓了好久的勇氣,終於趁著小店老闆招呼顧客的間隙,我小聲的說道。老闆顯然在忙,甚至都沒有抬起頭看我一眼,“早就沒了,店面都重新裝修了”,老闆隨手一指。順著手指的方向,新裝修的白得鋥亮的牆面,早已沒有了當時密密麻麻的字跡,就像它們從來沒有存在過。

原來,離開遠比遇見容易,時間能帶走一切東西,我一直念念不忘的,卻是早已被拋棄,了無痕跡的。與你相遇,好幸運,願你餘生安好,而我也能早日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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