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強姦:一個妻子家暴噩夢下的“幸運”

邯鄲一位妻子,在婚內,被丈夫強姦(未遂)了,丈夫被判了8個月有期徒刑。

婚內強姦:一個妻子家暴噩夢下的“幸運”

這事被網友贊為難得一見的“陽間新聞”。

確實難得,畢竟是婚內,畢竟只是未遂,畢竟連法官都說“之前從未接手同類案例”。還能治罪,體現了咱們的律法在保護女性這一塊的進步。

很多人都看到了這種進步,我自然也看到了,自然也讚了。

大家不要小看了我這一讚,沒有我這一讚,這事都不了熱搜。

婚內強姦:一個妻子家暴噩夢下的“幸運”

但除此之外,我還看到了別的一些東西,比如這個妻子的好運氣。

我說了不算,我先覆盤一下事情的經過,大家再來給她的運氣定性。

這兩口子結婚多年,已經生有兩個孩子,但是過得很不幸福。

理由是,妻子長期被丈夫家暴。

期間,妻子多次提出離婚,丈夫不同意。

但凡有點生活常識的人都知道,家暴是很難被認定為離婚理由的。相比之下,丈夫不同意離婚這件事倒是輕易就可以被認定。只要他能說出“我不同意離”這幾個字,民政局就會採信,就不給辦離婚手續。

所以,這個妻子在這種情況下想要離掉婚的願望有多難實現,可想而知。

萬般無奈之下,她選擇了起訴離婚。

但凡有點生活常識的人,都知道起訴離婚的難度有多大。對這種認知不深刻的同學,可以看看我之前寫的一篇文章:

第5次起訴離婚的女人:我提前2天恭喜你離婚成功!

那個女人,不僅自己長期被老公家暴,連她父親也不能倖免,且在提供了大量血淋淋證據的情況下,還能拖上幾年不判離。直到後來上了熱搜,且在斷十六狼提前恭喜的巨大壓力下,法官才判了離。

邯鄲這位妻子,肯定無法創造這麼多的條件,她的離婚進度原本很不樂觀。

但是,就在這她把離婚起訴狀遞交上去幾天後,一個她做夢都沒想到的轉機,出現了。

當時她正躲在孃家,怕丈夫遷怒於她起訴離婚又打她。但他還是來了,以找她要戶口本為藉口,找上門來。

在對她實施了暴力後,又強行和她發生性關係。

這時候,又一個契機,幫到了她:正趕上她來大姨媽。

在她和大姨媽的聯手頑強抵抗下,他最終沒能得逞。

事後,她報了警,男人被拘。

前不久,案子判了,此男強姦妻子(未遂)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這是一個輕判結果。輕判的主要構因,法官解釋了:一,未遂;二,有

兩孩子

需要他盡撫養責任;三,妻子後來的諒解。

婚內強姦:一個妻子家暴噩夢下的“幸運”

重點來了,妻子為什麼要諒解一個長期家暴自己,還試圖強姦自己的男人呢?因為他同意離婚,這是一個交換,你同意離婚,我出具諒解書。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

現在,誰還敢說,這位女士運氣不好?

沒錯,強姦是一場凌辱,但如果沒有丈夫的強姦,離婚會拖到猴年馬月?她需要起訴多少次才離得了?期間她又還要承受多少次家暴?

如果沒有大姨媽危急時刻浴血護主,她勢必會被強姦!

如果沒有這次主審法官的大膽治罪,她拿什麼去交換離婚條件?

正是這些因素集中出現,才讓這個長期遭受家暴之痛的女人,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換來了離婚解脫。

請問,這不是運氣是什麼?你若還說這不是運氣,那你不妨問問那些正在遭受家暴又離不了婚的女人,看她們有多想複製她的快速離婚“奇蹟”。我敢說,她們一定做夢都想。

一個女人的幸運只是幸運,天下女人的幸運才配叫真正的幸事。

婚內強姦:一個妻子家暴噩夢下的“幸運”

後者要等到什麼時候呢?等到家暴的取證不再那麼苛刻、家暴能順利成為離婚理由、家暴不再以家務事為由被無視的時候。

婚內強姦被定罪是一種進步。上述時候的到來是更大的進步,但願能快些到來,那些家暴中的女人正在望眼欲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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