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聊聊中醫心理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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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聊聊中醫心理學(二)

中醫心理學基礎(上)

中醫學在“整體恆動觀”思想指導下,對心理現象有著自己的認識特點,這些基本理論,長期以來一直有效地指導著中醫的臨床實踐。

形神合一論

形神合一論是祖國醫學指導思想——整體恆動觀在中醫心理學中的具體體現,是中醫心理學基礎的基礎。

在中醫學中“ 神”的概念:神是人體生命活動的總稱。其概念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神,是指整個人體生命活動的外在表現,可以說“神”就是生命;狹義的神,乃指人體的精神活動,可以說“神”就是精神,在很多地方則又是具體指心理活動。

人身之神: 神是機體生命活動的體現,是人體生命現象的總括,也就是對以精氣、營血、津液等為物質基礎的臟腑經絡全部功能的高度概括。神不能離開人體而獨立存在,有形才能有神,形健則神旺,形衰則神憊。中醫學中總結為“神為生之主”。神是人體生命活動的主宰,是以物質為基礎而不能脫離形體獨立存在的,它反映了生命運動本身所固有的客觀規律。

神來源於先天之精,但神又靠後天之精的滋養,總之精、氣、神為人生三寶,精充、氣足、神旺,是健康的保證;精虧、氣虛、神耗,是衰老的原因。

祖國醫學中的“形”和“神”是一對既對立而又統一的概念。形是指形質、形體、形態而言。形質是有形的物質。形體是由形質所組成的結構,形體自然具有一定的形態。“神”是無形的,但既不同於物質的“氣”,而又和“氣”密切地聯絡著。

心主神明論

在中醫學中強調“心”對精神的主宰和統帥作用。“心”作為五臟之一,主血脈;“心”的另一重要功能是“主神明”。《素問·靈蘭秘典論》:“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所謂神明之心,乃產生人之一切心理活動的器官。

心主神明論是祖國醫學用髒象學說一元化地闡述人體複雜生命活動規律的假說。它認為人的生命活動最高主宰是“心神”,心理活動也不例外。人體的心理活動和生理活動,就是統一在“心神”之下的。

首先,祖國傳統中醫學認為:心神主導臟腑機能活動,表現為 心神為五臟六腑之主與經絡為神氣行使之道。同時心神主導意識思維活動。在這裡,中醫學的一個認識在於,“心神”總統魂魄,兼賅志意;人身之神的活動是很複雜的。《內經》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用“五行歸類”的方法,將其歸納為五:神、魂、魄、意、志,而稱之為“五神”。關於“魂”,《靈樞·本神篇》說:“隨神往來者,謂之魂。”魂在神的指揮下反應快,亦步亦趨。關於“魄”,《靈樞·本神篇》說:“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而“人始生,先成精”(《靈樞·經脈篇》),故魄是指與生俱來的某些本能活動。《內經》認為魄與肺的關係密切,即所謂“肺藏魄”。關於“意”、“志”,從廣義上都是指心“任物”後所進行的思維活動。

有關人的正常心理活動,最早見於《內經》。《靈樞·本神篇》:“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魂……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從這段文字看出,《內經》以神、魂、魄、心、意、志、思、慮、智等詞來闡明心理活動過程,並表述了其間關係。“心”與“神”是泛指人心理活動的統稱;而“精”此處則指人身精華之精,是心神賴以活動的根基。至於魂、魄、意、志、思、慮、智,才是個別心理活動過程及特質。

《內經》中“神”的含義很多。如《靈樞·本神篇》曰:“……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類經》(明·張景嶽)註釋曰:“……故人之生也,必合陰陽之氣,構父母之精,兩精相搏,形神乃成。”又如《素問·八正神明論篇》曰:“帝曰,何為神?歧伯曰:請言神,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郭藹春先生對這段經文的解釋是:所謂神,就是耳不聞雜聲,目不見異物,心志開朗,非常清醒地領悟其中的道理,但這不是用言語所能表達的。有如觀察一種東西,大家都在看,但只是自己看得真,剛才還好像很模糊的東西,忽然昭然若揭,好像風吹雲散,這就叫神。可見這裡的“神”是指直覺思維。當今中醫基礎理論把上述含義的“神”稱為狹義之神。

而當今中醫基礎理論所說的“廣義之神”,其含義為人生命活動的全部外在表現,這實際上統括了人的生理現象與心理現象。“神”這一概念在當今中醫學中應用廣泛,例如在針灸治療中講究動神、專神、適神、調神。所謂“動神”指醫生在用針前要安靜,掌握病人的精神狀態,從多方面解除病人的不安;“專神”是指醫生針刺操作中要專心致志,讓病人密切配合,集中精神,以求“得氣”;“適神”即進針要隨病人的反應,掌握適當的補瀉刺激量;“調神”指明察神氣之盛衰,血氣之虛實,行補瀉以調之,保全精神,調養正氣,預防疾病。

中醫學中魂魄的主要含義有著唯物主義的色彩,《靈樞·本神篇》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意為人是接受自然界的陽光雨露,地面的植物、水分等生存必需條件而生活的,人的精神、魂、魄也是以物質為存在前提的。《靈樞·本髒篇》曰:“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這也表明了魂魄有物質基礎,而且魂魄被看作是“精神”活動的表現。但二者也有區別,這裡還要提及“心神說”與“腦髓說”。關於這個問題,祖國醫學目前尚存有兩種不同學說的爭論。

以《內經》為代表的“心神說”:認為“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受其影響,《內經》以後正統的提法都是如此,甚至當今的中醫基礎學教材也一直沿用此說。這種學說的產生,有人認為可能和當時人們對腦的認識不足有關。但是,據《內經》記載,那時就已認識到了神與腦的關係。《素問·脈要精微論》說:“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內經》以後,隨著社會實踐、醫療實踐的發展,人們對神,尤其是對精神意識思維活動的心理之神與腦的關係的認識也不斷深化。唐·孫思邈《千金要方》說:“頭者,人之元首,人神之所注。”道教的著作中,對此論述的更為詳盡。元·趙友欽《金丹正理》說:“頭有九宮,上應九天,中間一宮,謂之泥丸,又曰黃庭,又名崑崙,又謂天谷……乃元神所住之宮……神存則生,神去則死,日則接於物,夜則接於夢。”又說:“天谷,元宮也,乃元神之室,靈性之所存,是神之要也。”至明代,李時珍則明確地提出“腦為元神之府”的見解。到清代,匯通學派諸家在西方醫學的影響之下,更進一步地提出了“腦主記憶說”(汪昂)、“強記健忘由腦說”(王學權)、“靈機記性在腦說”(王清任)、“腦散動覺之氣說”(趙彥暉)等。特別是時至今日,人們對腦髓的認識更加普及、更加深化,從形態學角度來看,神明為腦髓所主已成定論。

“心神說”與“腦髓說”二者之間,在理論上,只不過是在“神”所依附的“形”這一點上有所分歧,而作為“神為生命之主”這一基本觀點是一致的。由於“心主神明論”不僅很好地解釋了人體複雜生理活動的整合控制、心理活動的有序進行,而更重要的是突出了心理和生理的統一,因此在這一整體觀思想指導下,以髒象論為基礎所形成的假說,在中醫長期臨床實踐中,發揮了很好的防治疾病的實際效果。至於如何用現代科學方法去研究,那是我們今天乃至以後長時期的工作。

心神感知論

祖國醫學在“心主神明論”的基礎上,認為人的感知活動也是在心神主導下進行的。《靈樞·本神篇》說:“所以任物者謂之心。”正因為神舍於心,心神是人類感知活動的中樞,所以髒象之心才成為反映所感知客觀事物的處所。《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又說:“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其精陽之氣上於目而為睛;其彆氣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其濁氣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而“心主身之血脈”。所以這段經文不僅闡明瞭各種感官感知功能的物質基礎是氣血,而且也提示了感知活動的中樞——心神,與感覺器官——五官之間的聯絡通路是經絡系統。

聽覺:耳為聽覺器官,透過經絡系統的聯絡,與內臟也皆有關,但是尤以耳和腎的關係最為密切。聽覺實際上是將耳所接受的外界聲音刺激,透過行使“神氣”的“使道”而作用於心神的反應。所以若“心神不明”、“神氣不行”,皆可發生聽覺的異常,如《靈樞·癲狂篇》所說:“狂,目妄見、耳妄聞”,“氣順心寧,則耳為之聰矣”。

嗅覺:鼻不僅是呼吸的門戶,也是嗅覺器官,以分辨臊、焦、香、腥、腐五臭。鼻做為人這一有機統一整體的一部分,同樣與內臟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其中尤以和肺的關係最為密切。這是因為嗅覺刺激必須是氣體,而肺主氣司呼吸的緣故。故《內經》稱:“鼻者肺之官也”(《靈樞·五閱五使篇》),“肺開竅於鼻”(《素問·金匱真言論》)。祖國醫學不僅認識到嗅覺是鼻的功能,與肺有關,更重要的是認識到嗅覺感知活動的本質是將鼻所接受的氣味刺激反映到心,而由心神作出香臭的判斷。因為肺主氣司呼吸而開竅於鼻,所以在一般情況下,“肺和”則鼻竅利而能知香臭。但倘若肺和鼻竅通利而嗅覺失常者,則還應再從“心神失用”或“神氣不使”方面考慮。

味覺:舌為味覺器官。根據《靈樞·經脈篇》的記載,五臟除肺以外,皆透過經絡而與舌有著直接的聯絡。若從中醫的“整體觀”角度,可以認為舌與全部內臟都有關係,故明·薛己說:“(舌)以部分言之,五臟皆有所屬,以症言之,五臟皆有所主。”(《口齒類要·舌症》)其中尤以舌和心的關係最為密切,故《內經》稱:“舌者,心之官也”(《靈樞·五閱五使篇》),“(心)在竅為舌”(《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舌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如舌的運動對語言、進食的影響等),味覺是其重要功能之一。舌本身的病理變化,如腫舌、木舌、舌苔厚膩等,固然可影響舌對五味的感受而引起味覺失常,但因“心主舌”(《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所以絕不應忽視心神對五味感知的主導作用。舌對五味的刺激必須反映至心,心神正常,才能得出正確的判斷。故《靈樞·脈度篇》說:“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臨床所見某些神志失常的癲狂病人,常有飲食不分香腐臭穢者,即為明證。

針感:針感是機體對針刺刺激的感應,屬“得氣”範疇。針感雖然也可透過施術者的針下感覺(“如魚吞鉤”等)得知,但主要還是受針者的自我感覺。因此從這個角度可以認為,針感也是屬於感知活動的一部分。《靈樞·小針解篇》說:“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得氣”直接影響著針刺的療效,這已透過大量的臨床實踐予以證實。祖國醫學認為“得氣”現象與心神有著密切的關係,“神動”則“氣行”。“神易動”則“氣易行”,故“得氣”快而易;反之,“神不易動”則“氣不易行”,故“得氣”慢而難。不同的個體,其心神的活躍程度不同;故“得氣”的程度也不同。如《靈樞·行針篇》說:“重陽之人,其神易動,其氣易往也……陽氣滑而盛揚,故神動而氣先行。……頗有陰者,其陰陽之離合難,故其神不能先行也。”即使同一個體,在不同的精神狀態下,由於心神的活躍程度不同,故也影響“得氣”,所以《內經》非常重視針刺時病人的精神狀態。另外,根據大量的“循經感傳”現象的調查分析表明,臟腑的機能狀態對“得氣”也有影響。一般在疾病狀態下,“感傳”陽性率明顯提高。這可能是因為患病的機體,由於處於“陰陽失調”、“正邪相搏”的狀態下,所以心神在病體中也處於調節機能活躍的狀態,因而“其神易動,其氣易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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