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利維坦按:人,無論是人類或個人,一旦降臨斯世,便被“拋入動盪不定、開放無拘的境遇”之中。其間僅有一點是確定的:過去以至未來的盡頭——死亡(美國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語)。但在相信有死後世界的人眼中,死亡並非盡頭,而只是每個人都必須經歷的一個過程。

有意思的是,轉世的說法在東方宗教中非常常見,而西方宗教中往往看不到“轉世”,只有“審判”(猶太教除外)。其實較早版本的《新約聖經》也有過記載輪迴轉世的文字,但是在公元四世紀,基督教成為羅馬的法定宗教時,這些文字被君士坦丁大帝刪掉了。原因是統治者認為相比於信奉“審判”的民眾而言,信奉“轉世”的民眾會更加難以管理。

文/Philip Almond

譯/Odradek

原文/www。historyextra。com/period/ancient-history/history-afterlife-meaning-what-happens-when-we-die/

本文基於創作共同協議(BY-NC),由Odradek在利維坦釋出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未必代表利維坦立場

我們死的時候發生了什麼?我們會發現自我嗎?我們會和那些已逝的人團聚嗎?自古希臘和希伯來時期起,人們就不停找尋著這些(以及別的一些)關於來世的問題的答案。在這篇文章中,歷史學家菲利普·阿爾蒙德(Philip Almond)將探討來世的意涵,以及處於不斷演變中的關於“死後的生命”的理論。

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圖自但丁的《地獄》,但丁於14世紀創作的史詩《神曲》(Divine Comedy)中的第一部分,描繪了在地獄裡被毒蛇折磨的竊賊。1885年,古斯塔夫·多雷(Gustave Dore)。圖源:Getty

在他的著作《英國人的教會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中,可敬的聖彼德(Bede)給我們講述了在公元627年,諾森布里亞(Northumbria)的國王埃德溫(Edwin)就基督教信仰的接納問題進行冥想,並同他的朋友和顧問們討論的故事。

他的一個大臣痛陳了我們對於自身終極命運的無知之苦:他將命運比作一隻麻雀,從一端飛進一個明亮的廳堂,後又從另一端飛出。在堂內,這隻麻雀處於庇護之下,遠離堂外冰冷的暴風雨,但很快它就會消失不見,“再一次進入週而復始的寒冬。

所以人類的此生僅僅存在一小會兒,

”他宣稱,

然而我們對於接下來或在此之前發生的是什麼卻一無所知。

我們都會死,這誰都知道。但對於等在我們死亡之後的事情,我們就和埃德溫的大臣一樣全然無知。即便如此,從古希臘和希伯來時期起,就存在著一段人們關於來世的想象史,漫長而豐富,既有關於我們個人死後的,也有關於歷史終結之後的。

這也是一段試圖回答我們反覆糾結的一連串問題的歷史:

我們能“倖免一死”嗎?

我們終會發現自我嗎?

我們會和已逝者團聚嗎?

我們此生的行為會得到懲罰或獎賞嗎?

死後我們會有機會贖罪或改變人生路嗎?

我們的生活會立刻從死亡後繼續,還是我們必須等待一個歷史的終結?

我們會有什麼樣的身體?

我們會在哪兒?

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死亡之書》(Book of the Dead)裡的莎草紙畫,描繪著靈魂秤重的場景。圖源:DEA/G。 DAGLI ORTI/De Agostini/getty

正如我們所瞭解到的,這些想象當中的某個、某些可能是真相,也可能都不是。

但不管怎麼說,關於來世的歷史,是一段我們希望死後會有些什麼的歷史,也是一段我們害怕死後什麼都沒有的歷史。而且,既然我們想當然地認為死後會有些什麼,而非空無一物,

那麼來世的歷史反映的是我們關於不朽幸福的夢想,關於永刑的噩夢,以及數個世紀以來這些念頭得以成形的千萬種方式。

無論是在

公元前7世紀的希臘

,還是在

同時期的古以色列

,無論好人還是壞人,死者的命運都是一樣的——都會變成

一個陰森森的半生命體

,住在地底的陰間(Hades),或者希伯來版的地獄(Sheol)。

但是到了基督教時代,西方思想中出現了兩種關於來世的基本描述,相互交織融合。在這兩種敘事中,死者的美德或惡行都決定著他們的命運。

其中一種描述認為生命會在死後延續。

我們一死,靈魂就會被放進天平秤量,根據美德或惡行得到宣判

,然後被送到亞伯拉罕的懷裡(也就是天堂)享受極樂,或者被打入地獄的洞底。

另一種說法認為:

我們的終極命運並非在死亡的時刻就被決定,而是在歷史終結時——當這個世界不再存在,基督會在審判日(Day of Judgment)迴歸,審判活人和死者的命運。

早期基督徒對於死後即生不太感興趣,他們更熱衷於會有一個帶著審判歸來的基督。於是,我們的歸處僅有兩種可能,要麼,基督邀請我們中的有福者進入極樂天堂,要麼,把我們中該死的扔進永恆的地獄之火。後者會比前者多很多。

在這兩種說法下,西方的來世歷史就成為了這兩個版本的死後未來之間一系列持續流動的磋商、爭論和妥協。絕大多數人認為兩者都是必要的。

而隨著基督教傳統逐漸獲取社會聲望和政治權力,人們對基督迫近回返的期待退居幕後,死後即生則成為主導。

但對於那些在社會、政治和經濟上被剝奪權利的人來說,對基督迫近回返的期待會更加明確。等到基督歸來,受壓迫的人們會獲得他們的獎賞,而邪惡之人終將得到他們永久的報應。

可是復活的身體怎麼辦呢?

對於1-4世紀的非基督教希臘知識分子精英們來說,“於審判日復活的身體”這個概念是荒謬的。

由此,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Hippo)不得不開始嚴肅對待一系列他忠誠相信著、卻被那些輕視基督教的人用來嘲諷他的信仰。

流產的胎兒會死而復生嗎?復活的胎兒和孩子們會有多大?畸形、長相醜陋或殘廢的身體會變得完美嗎?那些被野獸吃掉、被火燒死、被淹死,或者被食人族吃掉的人命運如何?復活的人會是什麼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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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波的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圖源:Hulton Archive / Getty Images

需要多少個體成分,才能在審判日重建一個“他”,這是一個讓13世紀的托馬斯·阿奎納(Thomas Aquinas,編者注:歐洲中世紀經院派哲學家和神學家。他是自然神學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馬斯主義的創立者,成為天主教長期以來研究哲學的重要根據)困擾不休的問題,還有羅伯特·波義耳(Robert Boyle,編者注:愛爾蘭自然哲學家,鍊金術師,在化學和物理學研究上都有傑出貢獻),現代化學之父,直到17世紀都還在苦苦糾纏。鑑於聖經裡關於

骨骼的復活

(《以西結書》 37。1-14)的說法,以及他個人對穩定且持久的骨頭質地的化學實驗,

波義耳推測,骨架就足以用於識別復活前後的身體了,其餘部位則由上帝隨他看起來閤眼的方式添上,完成身體的還原。

從公元3世紀開始,基督教開始採納一種希臘傳統,即個體是由

一具凡胎肉身

一個不朽的靈魂

構成的。這就讓死後的和審判日之後的個人命運之間的張力有了意義。人們說,是靈魂存活於死後和終結日之間,而身體將會在終結日那天被複活,然後與靈魂重聚。因此,來世的歷史,實際上也是身體和靈魂之間衝突的歷史,這是人類的本質;有時,兩個都非常必要,偶爾,對其中一個的關注則會導向對另一個的驅逐。

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最後的審判》(The Last Judgment,1600-1625),科尼利厄斯·德沃斯(Cornelis de Vos)。丹麥國家博物館,哥本哈根。圖源:PHAS/UIG,Getty

肉體和靈魂的對立在智識上很難維持。考慮到一個總有坍縮向另一個的傾向,兩者之間的區分可說是脆弱的。靈魂被賦予一個“肉身的”狀態,而肉身又是一具“精神性”的肉身。

一方面來說,這種“身體性”必須要依賴靈魂,才能夠得到一個死後的地理座標。

作為結果,必須靠物理性的方面,靈魂才會有性別,有等級和狀態。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將身體“精神化”是極關鍵的——畢竟復活不是指在它死的時刻就那樣將其救過來,而是要等到一個“理想的”形式,最適恰地迎來它天堂的美好享受,或是苦難地獄的折磨才行。“精神性”的身體起碼在概念上有優勢,能夠避開內在於“被複活的身體”的疑難。從19世紀中葉起,“精神性”的身體趕超了物理性的身體,成為更受偏愛的來世載體。

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圖源:Father Samuel‘s Pod/Podbean

再者,神聖需求,和神聖身體,也在隨著時間的遷移而改變。從早期現代開始,在永生到底是以對上帝的愛和崇拜為中心,從而排除人類關係;還是關注於人類關係,因而實際上排除了上帝,兩者之間產生了拉鋸。

所以,

從17世紀中葉起,天堂的圖景發生了逐漸的過渡性轉變,

從一個有上帝、沒完沒了的豎琴彈奏、在亮晶晶的海面上鑄造皇冠的天堂,變成了有許多活動進行的地方,那兒有道德的提升、旅行、與家人重聚、朋友以及寵物——一個天上版本的地中海俱樂部(Club Med,譯註:全稱Club Mediterranean,世界上最著名的旅遊度假機構之一)。

與此同時,到了19世紀中葉,地獄,包括它的那些可怖的黑火和啃噬人的蟲子,它的酷刑和飽受拷打的惡魔們,通通在歐洲人的心中被邊緣化了,

部分無疑是因為在世俗領域,懲罰、酷刑和痛苦這類社會景觀減少了。

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地獄》(The Hell),1545,藏於柏林國家博物館,由藝術家亨利·德帕替尼耶(Henri de Patinier)創作。圖源:Fine Art Images/Heritage Images/Getty Images

來世的歷史,部分也是人類對公正的需求的歷史。

它反映出人們相信在墳墓裡要有公正,因為在它外面,公正稀少而珍貴。所以它說出了一種認知,即既然美德很明顯不是它自身的獎賞,那麼解決不公正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墳墓裡將它“抹平”。

如此一來,一種道義經濟就要求創造出一個死後的場所,在那兒正義者會得到補償,邪惡之人會受到報應,且獎懲要與善惡的比例相稱。

但是在公元5世紀出頭的時候,很清楚的是,很邪惡的人必得遭受即刻的永恆地獄,大好人則享受即刻的不朽天國,

但我們中的大多數,偶爾善良,但對於當大壞蛋也不很在行的,就需要一個

介於兩者之間的地方

人類關於死後世界的想象,在不斷調整演變中

煉獄:天主教用來描述信徒死後靈魂是人死後自認為需要反省的地方(或狀態),是天主教教義之一。圖源:維基

所以我們發現在5到11世紀,發展出了一種叫煉獄(Purgatory)的點子,在這兒不是太壞的人可以被清洗和淨化,為審判日之後的天堂做好準備。

而16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就是拋棄了煉獄的說法,只留給我們死後要麼是天堂,要麼是地獄的選項。

這一切都表明,死者的最終命運掌握在上帝手中。

是他來揚善懲惡,是他在死亡時刻給靈魂稱重,是他來決定它們的最終去向。上帝在來世歷史的不同時期,用不同的方式揚善懲惡,依據他自己標準多樣的慈悲、公正和義憤。

這就是說,上帝會依據死者的善惡來給予救贖或懲罰這一點,大部分是被接受的。但也有人爭辯說【比如5世紀的奧古斯丁,還有後來16世紀的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編者注:宗教改革神學家,新教的重要派別──改革宗的創始人)】,

上帝對永恆幸福或折磨的分派僅僅是他個人的武斷行為,依據他自身的主權意志,和任何人的善惡無關。

這一點成為16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後,革新思想裡的核心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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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圖源:DEA/G。DAGLI ORTI/De Agostini/Getty

簡而言之,上帝可以為所欲為,並且,人們說,他就是這樣的。對於那些浪蕩子,這是一個有助於他們在現世大吃大喝、尋歡作樂的觀點;而對於那些更加有清教徒傾向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刺激機制,促使他們虔誠、剋制,並累積財富來證明自己是被選中的被救贖者。

上帝的權力被強調了——雖然,很多時候,是以他的慈悲和公正為代價。

我們對於來世的想象,包括死後和歷史終結之後的,都見證著我們中的許多人曾有過,且仍然懷揣的,對超越墳墓的生命延伸的希冀。

它們表達了對於超越死亡之黑暗的光亮的渴望;對超越當下之邪惡的終極慈悲的渴望;對超越塵世之不平等的最終正義的渴望。它們為我們的信仰發聲,它相信歷史的劇情,以及我們每個人都在其中扮演過的小角色,都有其最終的意義和目的,這種意義和目的如果不能從眼下的視角里看到,也能從永世的展望中辨識。

無論好壞,這些想象都很大程度上地影響了我們曾經如何理解生活,當下應該如何看待生活,以及我們應該如何行事,直到生命終結。

到了那一天

(或世界的末日)

,它們被造出,只因我們是一個人人都知道自己終將死去的物種的一員。

這既是我們的勝利,也是我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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