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看古裝劇或古裝電影的時候,常常會聽到這樣一句話。
說某某人十惡不赦,用這句話來形容這個人,非常可惡。
以至於現在,我們在說某個人惡貫滿盈的時候,也往往說這個人十惡不赦。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是十惡不赦?十惡不赦中的“十惡”指的究竟是哪十惡?
圍繞著這個問題,下面我們簡單來聊一聊。
開門見山地說,其實所謂的十惡不赦,表面意思指的是:十種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
即:不孝、不睦、不義、內亂、謀反、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
你數一數,是不是正好是十個?
嗯,正好是10個,這十種罪行,我們習慣稱之為十惡。
那麼,這“十惡”的說法,究竟是怎麼來的呢?
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說法的?起源到底是出自於何方?
關於這個問題,我特意查詢了一下相關的典籍資料!
發現,這“十惡不赦”,確實有出處。
話說在南北朝時期,北齊河清三年的時候,當時的尚書令、趙郡王等制定一份律法,後來叫做:《齊律》。
其中,列重罪十條,分別為: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惡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義,十曰內亂。
並且說明: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啥意思呢?
意思就是說:犯有這10條罪的人,不允許贖罪,所謂十惡不赦,就是這麼來的!
後來,改朝換代,後面的朝代,借鑑了《齊律》,十惡,便被保留了下來。
於是乎,後面,十惡不赦的說法,漸漸就傳開了!
不過,這是古人的說法,用十惡不赦來形容某個人惡貫滿盈,罪大惡極,不可饒恕。
但是,如果你細細地去品味這“十惡”,一定會發現,所謂的十惡不赦,其實並沒有那麼誇張。
不信,我給你舉兩個例子看一看是不是這樣?
比方說:在十惡不赦這一說法中,有“一惡”,叫做:不義。
什麼叫做不義呢?
簡言之,就是:不合乎道義。
比方說:我們常聽人說,既然你不仁,我就不義。
搞得“不義”,好像是很大的事情一樣!
其實,在古代,不義確實是大事兒,你看,“十惡不赦”之中,就有它。
但是,放到現在,不義,就不是什麼大事兒了。
所以,換個角度看,古人所說的“十惡不赦”,其實並沒有那麼誇張。
不同時代,不同物件,其意義是不一樣的,僅此而已!
只是因為時間長了,在語言上,我們漸漸形成了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好了,以上就是我們的點滴分享,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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