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說“打尖還是住店?”你可能被電視劇給忽悠了

在影視劇或武俠小說中,我們常常遇到這樣的情節,俠客長途奔波,途中到客棧休息。這個時候,店小二上來,“客官,打尖還是住店”。

店小二說“打尖還是住店?”你可能被電視劇給忽悠了

住店,就是落腳住宿,這個大家都知道。打尖呢?這個就不好說了。不過,古代的客棧大都提供兩種服務,或吃飯,或住宿。從這個角度理解,打尖就是休息吃飯的意思。《周禮》規定:“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飲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侯館,侯館有積。”畢竟,吃飯休息是旅人最為基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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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飯為什麼說是打尖呢?

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打發舌尖。舌尖是人的味覺神經最為集中和敏感的地方,打發舌尖自然是要吃點東西。這種說法明顯有現代人的思維。二是“打尖”實際上就是“打火”。打火就是燒火,很明顯燒火是要做飯了。清人福格《聽雨叢談》有載,“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謹按《翠華尋幸》,謂中頓曰‘中火’。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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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是宋元及明人的說法,常見於當時的小說及雜劇中。如,馬致遠《黃粱夢》第一折:“兀那打火的婆婆,央做飯與我吃。”又如,《西遊記》第八四回:“我們共有十個兄弟,我四個先來賃房打火,還有六個在城外借歇。”可見,打火既有生火做飯的說法,也有旅途中休息做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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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途中休息吃飯,打火併不是唯一說法。有時候人們還將住店進食稱之為“下程”。陸游《宿武連縣驛》詩中描述“野店風霜裝早,縣橋燈火下程遲。”不過,下程的本意為設宴送別,所以引申為住店進食的情況並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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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代,人們住店吃飯已經不怎麼說打火了,而是說“打尖”。一個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打尖”成為一個專有名詞寫進了詞典裡,並流行於清代的文學作品裡。《疏證·釋詞·釋言五》雲:“打尖,昭人謂旅途小憩為打尖。”《鏡花緣》有寫“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聞是上等過客,必殺雞宰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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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打尖住宿往往連起來用,至於店小二將這兩者區分開來,嚴格來說是不恰當的。透過以上分析,我們來看現代的電視劇,無論以哪個朝代為背景,只要進店,店小二便說,打尖還是住店,其實是在忽悠大家罷了。畢竟,清代之前,人們可不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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