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率先在省級層面探索認定非遺傳承群體

廣東率先在省級層面探索認定非遺傳承群體

國家級廣彩非遺傳承人譚廣輝正在繪製廣彩。(央廣網記者 官文清 攝)

央廣網廣州12月29日訊息(記者官文清)記者從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獲悉,《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在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共計二十七條,有效期5年。該《辦法》是國內首次在省級層面,對非遺傳承群體認定方面邁出的探索創新步伐。

《辦法》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均有詳細規定,並明確了6種取消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的情形。截至目前,廣東共認定了六批共837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其中健在700人。

《辦法》明確規定了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包括個人和群體兩大類別組成。其中個人指單個自然人;而群體由兩名及以上自然人構成,他們分別掌握某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實踐的重要環節或核心技藝,相互間不可或缺、分工協作,共同承擔該專案傳承工作。

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同源、人緣相親、民俗相近,保護、宣傳、利用好灣區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共建人文灣區的必要之舉。

為此,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考慮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工作中的現實要求、具體特點,以及粵港澳文化灣區的建設需要,鼓勵長期在粵居住或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申請廣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並將其寫入《辦法》,符合廣東實際,極具灣區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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