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架山潮州窯遺址入選“十四五”時期大遺址名單

國家文物局已於日前印發了《大遺址保護利用“十四五”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並公佈了“十四五”時期大遺址名單。

該名單包括150處大遺址,其中廣東有4處遺址入選,分別為石峽遺址、南越國宮署遺址、

筆架山潮州窯遺址

、大鵬所城。

筆架山潮州窯遺址入選“十四五”時期大遺址名單

宋代筆架山潮州窯第10號窯外觀

大遺址是核心文物資源

《規劃》提到,大遺址是實證中國百萬年人類史、一萬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核心文物資源。做好大遺址保護利用工作,讓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活起來”,有利於突出中華文明的歷史文化價值,有利於體現中華民族的精神追求,有利於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實的古代中國和現代中國。

“十三五”時期,我國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大遺址保護管理模式。大遺址考古研究、保護管理、開放服務、隊伍建設、制度創新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果。

36家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對外開放,省級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多點啟動,考古工作基地(站)、遺址博物館等約束性指標全面完成。良渚遺址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長城、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高標準起步、高質量推進。

《規劃》明確,到2025年,大遺址保護利用總體格局將基本成型。文物本體和周邊環境總體安全,大遺址考古研究、保護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閒、傳承創新、傳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示範案例。

中國特色大遺址保護利用理論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在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彰顯。

根據《規劃》,大遺址保護利用的主要任務是加強大遺址考古工作、完善大遺址空間用途管制措施、深化理論制度研究與科技應用、實施大遺址綜合保護工程、提升大遺址展示利用水平、推動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高質量發展、構建新時代大遺址保護利用新格局、創新大遺址保護利用體制機制。

廣東4處遺址入選名單

廣東入選的4處遺址,分別位於韶關、廣州、

潮州

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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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峽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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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峽遺址出土的文物

石峽遺址位於韶關市曲江區,於1972年發現,面積約3萬平方米。1975年底至1978年底,經過三次發掘,揭露面積3666平方米,清理墓葬132座。

發掘和研究表明,石峽遺址共有四個時期的文化遺存。其中,石峽文化為人們進一步探索嶺南地區從原始社會到秦漢以前的社會文化的發展找到了一把重要的鑰匙,還為人們探索這一地區社會發展諸階段與我國其他諸文化發達地區之間的關係找到了一個重要的環節。

2001年,石峽遺址被評為二十世紀中國百項考古大發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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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國宮苑曲流石渠遺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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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國宮署遺址出土“萬歲”瓦當

南越國宮署遺址是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的精華所在,遺址面積約40萬平方米,遺址保護範圍5。3萬平方米,文化層堆積厚約5~6米,迄今發掘了約16000平方米。

其中南越國時期的大型石構水池在嶺南地區尚屬首見,曲流石渠遺蹟是迄今為止發現的年代最早、儲存較為完好的秦漢王家宮苑例項,二者分別被評為1995年、1997年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之一。

該遺址是廣州作為嶺南地區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證明,揭示了海上絲綢之路形成、發展和繁榮的過程,更是秦漢以來嶺南地區融入多民族統一國家程序的重要歷史見證。

筆架山潮州窯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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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架山潮州窯遺址的10號窯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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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架山潮州窯遺址出土的宋代青白釉碗

筆架山潮州窯遺址位於潮州,始於唐,盛於宋,被譽為“宋代廣東陶瓷之都”,窯址鱗次櫛比,有“百窯村”之稱,其產品遠銷國內外,成為中國陶瓷出口基地之一。遺存文物以白瓷為主,器物中有證明遠銷國外的觀音、佛像以及小洋人、哈叭狗。日本、東南亞也曾出土筆架山窯的產品。

筆架山潮州窯遺址入選“十四五”時期大遺址名單

位於深圳的大鵬所城

大鵬所城,全稱“大鵬守禦千戶所城”,始建於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所城東西345米、南北285米,佔地約10萬平方米,整體格局儲存完好。現存東、南、西三個城門及東北約300米古城牆基址。

大鵬所城在明清兩代抗擊葡萄牙、倭寇和英殖民主義者的鬥爭中起過重要的作用,是嶺南重要的海防軍事要塞,是我國目前儲存較為完整的明清海防軍事城堡之一。深圳今又名“鵬城”即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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